利好消息:全国首批城市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
2021-08-13 09:44:37

8月11日,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新闻发布会举行,宣布在全市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



这意味着,在重庆的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将可以申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快递外卖人员、家政服务人员、网约车驾驶员、建筑装修人员、律师、网络主播、零工劳动者等非全日制、新业态从业人员。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特别关心关注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保障,如何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年来作了深入的调研、充分的准备,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批城市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试点。在今年1月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6个首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深圳、广州、苏州、常州、重庆和成都。

在8月4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也透露,由市政府组织起草的《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草案)》正式在“深圳人大网”、“深圳政府在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其中规定,拟引入自愿缴存机制,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除五类主体强制缴存住房公积金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为其职工强制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他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按规定自愿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而重庆目前已探索建立起了符合灵活就业人员特点的缴存使用新机制,并实现了3个“率先”。

即在全国率先引入金融机构产品设计理念,将市场化与政策性相结合,精心设计了合理匹配缴存义务与贷款的权利、支持权益有效转移接续、可适时调整的系列产品;率先在全国实现灵活就业人员缴、提、转等日常业务全流程掌上办、指尖办,方便灵活就业人员足不出户,随时随地线上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率先按照租购并举理念,支持缴存人通过先租后购方式解决家庭基本居住问题。

全国首批城市开始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这对个体工商户等灵活用工人员来说是一大利好消息。

发布会上,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党组成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张其悦表示:“现有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不到灵活就业人员,所以对这部分群体我们按照“权利义务相对对等、盈亏相对平衡”的原则,在全国率先提出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贡献度概念,也就是作为一名灵活就业人员,你缴存的多少、缴存的方式以贡献度来计算。并且我们也探索建立了支持灵活存取、精细化存贷挂钩,引导长期缴存。”,另外他还介绍了重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试点的五个主要特点


一是推动试点广泛覆盖。凡年满16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重庆市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类人员,均可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


二是支持灵活存取。灵活就业人员可结合自身实际,自主选择缴存使用产品。选择以后,双方按照约定的缴存方式、时长、金额缴存公积金。在协议期间可灵活取用个人账户存储余额。


三是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基本居住问题。全国正大力推行租赁住房的发展,灵活就业人员如果缴存了公积金,你可以用这个钱支付租房费用。提取后,还明确规定不影响你今后买房时的贷款资格,缴存期满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五年期以上利率低至3.25%。


四是建立精算化存贷挂钩机制。建立了精算平衡的存贷挂钩机制,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资金预期收益、日均余额等因素综合评价其缴存贡献度,实现缴存贡献与贷款权利的动态匹配,体现公平公正。


五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配套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资金按一年定期利率计息,目前一年定期利率为1.5%;规定标准内的缴存资金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可依法扣除,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将获得缴存补贴等,进一步减轻缴存人住房消费负担。

此外,发布会上对于如何办理,如何存缴住房公积金,产品选择以及贷款优惠等问题也做出了详细解答。